今年2月23日,南京市雨花台区一处住宅小区发生火灾,事故共造成15人遇难,经消防专家最终确认,火灾为6号楼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。电动车入户充电、人车同屋、“飞线充电”等现象潜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。
我国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第三十七条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、疏散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。同时,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场所。但电动车上楼、飞线现象却依然屡禁不止,究其原因:一是小区配套充电设施不完善、管理不到位,一些老旧小区因没有合适区域安装充电桩,市民电动自行车充电不便;二是相关明文规定的缺位也为电动车“上楼充电”“飞线充电”留出了模糊地带和操作空间;三是居民安全意识依然不强,对电动车充电引发的风险缺乏具体感知,存在侥幸心理;四是不少经营性集中充电桩充电价格远高于居民用电价格。
目前,全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40万辆,按常住人口计算每2个人就有一辆,为做好我市电动车安全管理工作,建议如下:
一要提升居民安全意识。安排网格员进行日常巡查劝导,在小区各单元门栋、宣传橱窗张贴电动车消防安全宣传海报,逐家入户宣传消防安全知识,在居民网格群发送安全提示,反复宣传违规充电的安全隐患,不断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。邀请街办、社区、物业、党员群众代表座谈协商,共同探索治理电动车对策,发挥社区群众自治组织作用,鼓励引导住户互相监督、互相劝诫。
二要出台规范性文件。加快制定规范性法规,规范电动车消防管理和群众关心的停车、充电问题,破除电动车上楼充电的模糊地带和操作空间。科学编制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网点建设规划,明确在社区、小区内和路边自行车停车区域内设立充电桩的建设条件、总量布局、安全规范,提升充电安全性、兼容性和规范性等安全服务水平。
三要配套基础设施。尽快完善车棚、充电桩等配套设施,合理便利地设置开放时间、规范收费价格,集中整改、新建一批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场所,让住户和电动车主方便又实惠地给电动自行车充电。
四要强化监管措施。一是引进物联网、大数据及云计算等先进的信息技术,对车棚“智慧消防”进行并网,实现对充电安全的全天候监管。二是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先行示范试点,引进“阻止电动车进入电梯”系统,让电动车进入电梯时,停运并发出报警。三是开放监督举报平台,公布举报方式和监管执法单位,解决物业、群众发现“飞线充电”、电动车上楼等情况怎么举报、向谁举报的问题。公安、消防等部门要加大执法处置力度,提高违法成本,对一经查实的电动车进楼、飞线等安全隐患问题,要严肃处理,并向社会公布公开,提升群防群治效果。